政策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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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调研、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政府采购、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董建波 电话:0631-5224534 (二) 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辛静 电话:0631-5230121 (三) 产业发展科(挂规划基建科牌子)。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组织协调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牵头拟订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协调交通建设市场监管、重点工程质量监管以及招投标监管和标准、质量、计量工作。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促进工作。 科室负责人:宋万里 电话:0631-5272366 (四)财务审计科。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指导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小婷 电话:0631-5286320 (五)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牵头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起草交通运输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工作。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江涛 电话:0631-5216644 (六)安全监督科。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负责协调组织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海桥 电话:0631-5216508 (七)综合运输科。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组织开展市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参与考核。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市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货运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道路货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承担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和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信息化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苗水 电话:0631-5238229 (八)客运科。拟订城乡客运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含公交车、出租车、城市轨道交通等)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负责道路客运市场监管。指导监督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含公交车、出租车、城市轨道交通等)安全生产。承担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俊生 电话:0631-5215108 (九)公路科。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提出全市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道、省道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承担公路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许可、招投标、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以及工程质量监管。指导监督公路行业的安全生产。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峻峣 电话:0631-5215103 (十)水运科。拟订水运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提出全市港口、航道和水路运输等规划、计划,组织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承担水路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许可、招投标、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水路建设市场、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工程质量监管。按照规定负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监督水运企业、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负责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承担航道管理和岸线使用管理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吕潇 电话:0631-5215196 (十一)铁路机场科。拟订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提出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有关重点项目实施。负责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监管。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科室负责人:顾飞 电话:0631-52180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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