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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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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市卫健委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公共服务局、综合监管执法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其中,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只限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饮片相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对我市现执行过渡期政策暂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相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此次暂不纳入。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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