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型物料筒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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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大型物料筒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南海新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月6日,山西万宝德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粉煤仓发生倾倒,事故造成7人被困,其中5人已被救出,另有2人正在全力救援。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型物料筒仓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 大型物料筒仓广泛应用于水泥、煤炭、煤灰、粮食、饲料、化工产品等物料的存储。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及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及的各类结构大型物料筒仓,特别是钢结构筒仓进行细致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5月13日前,将《大型物料筒仓企业统计表》(附件)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类结构大型物料筒仓逐一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筒仓仓壁是否有局部变形;螺栓连接是否松动或脱落。 2.每次卸料空仓后是否对连接部位进行检查;筒仓焊接是否变形;焊缝是否开裂。 3.检修门、观测孔等是否与筒仓严格密封;门框、相邻周边侧板有无变形或裂缝。 4.工艺孔、通风孔、人工观测孔等螺栓部位连接是否完好;紧固螺栓是否松动;垫片是否损坏。 5.筒仓仓顶盖板、构件及附属设施如井架、爬梯、通廊、栈桥等是否有锈蚀、焊接变形;有锈蚀的部位是否做防腐处理。 6.设备及传动装置部位是否设置防护栏、防护网、防护罩、护盖等。 7.物料清理过程中是否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搭设的脚手架是否牢固等。 8.筒仓是否辨识为有限空间,是否建立台账、张贴安全警示标示。 9.筒仓是否存在超载、超负荷运行;清理疏通筒仓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 10.筒仓管理是否进行外包;若外包,是否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职责,进行统一管理;是否按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改。即日起,各相关企业要立即对照排查重点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实施闭环整改。自查隐患整改台账留存备查。 (二)区市及部门检查。各区市及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对照排查重点,立即对相关企业进行逐一督导检查,确保查真、查准、查深。检查过程中,要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特别是“八抓20项”内容的掌握情况进行抽考。 (三)市级督导检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专项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核查底数排查、企业自查、区市及部门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将专项检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将阶段性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肃问题查处。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该查封的查封,该拆除的拆除,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深化警示教育。各区市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将同类事故纳入警示教育范围,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碰的导向。 请各区市及各有关部门于5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魏日明,5210779。政务平台:应急局基础科。
附件:大型物料筒仓企业统计表
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附件: 大型物料筒仓企业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注: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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