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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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南海新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综合分析历史上12、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和岁末年初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市政府安委会决定,持续靶向用力,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工地、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严格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重要制度措施落实,全面强化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农村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制度措施落实攻坚任务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纳入定期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制度措施的系统理解和整体把握,增强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本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制定学习计划,分专题、分阶段系统开展学习研讨,以学促用、以学促干,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发挥效力。(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以下均需各区市、开发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 2.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把制度措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用好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方式和“学习强安”平台,覆盖到企业每个部门、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确保应学尽学、应会尽会,确保制度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三、重点行业领域攻坚任务 (一)消防安全领域 1.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结合《全省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寄宿制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风险把握不到位、高风险场所隐患治理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清理不到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领域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仓储物流企业、文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定期组织集中提醒和培训警示,建立健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督促企业加强应急逃生培训教育和演练,12月底前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必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2.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切实把“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摆上重要位置,督促指导各单位不断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利用好“一呼百应”等平台,定期检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机制长效推进。严格落实“四个一”要求,细化量化检查标准,严格规范检查流程,建立隐患问题发现、整改、督办、销案闭环机制。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日”活动的宣传引导,发动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及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推动社会单位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内部广播、宣传橱窗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3.着力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一队一站”建设,健全完善其工作人员管理使用、考评奖惩、晋职晋升等配套制度,持续推进符合乡镇消防队建队要求的乡镇街道建立专职消防队,成立消防监督工作站。积极引导农村住宅、“九小场所”配套安装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器,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4.全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消防宣传月主题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根据冬春火灾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开展线上宣传教育,定期开展网络直播公开课,制作新媒体宣传作品。组织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醒群众养成“三清三关”习惯(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自觉参与排查纠治身边火灾隐患。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探索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二)交通运输领域 1.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突出路面主战场,紧盯重点时段、路段和重点车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严厉查处一批超载、超速、超员、酒驾、闯红灯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营造严管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做到严密防控、精准查处。抓好“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告知、强制休息和夜间禁行等制度措施。加强营运驾驶员冬季行车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加强恶劣天气下营运线路安全条件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的线路及时停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2.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围绕人、车、路、企等要素,集中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道路及交通设施、农村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各类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储备好融雪剂、防滑砂等物资,及时清理重要路段积雪,做好清障、抢险、救援工作,保障干线公路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3.做好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各大商场及农贸市场周边的警力部署,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巡逻管控,做好节前高峰期的交通疏导任务,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4.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依托新闻媒体或新媒体帐号发布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时了解路况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安全出行。同时,对酒醉驾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5.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和储罐、管道检维修管理,排查整治装卸储存场所安全隐患。督促水运企业、码头严格执行大风禁止旅客上船规定,确保重要时段和恶劣天气状况下水路运输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6.强化船舶禁限航管理。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海上风险预警信息,严格执行客滚船“逢七不开”、到港中小型货船“逢八级以上风不开航”等安全制度,严查商渔船舶冒险开航行为。督促各类船舶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正确使用雷达、AIS等防碰避碰设备,加强航行、作业和锚泊的值班了望,严格落实渔船编组生产制度,强化进入商船习惯航路、商渔船碰撞易发高发区域、平台离线主动干预,坚决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客船动态监控、安全检查和船员实操能力检查。严格到港船舶消防安全检查,严防船舶火灾风险。(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气象局、威海海事局、市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三)建筑施工领域 1.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厉打击赶工期、抢进度和违法转包行为,预警期间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全面落实恶劣天气停产撤人各项措施。扎实开展消防和用电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现场各类用途的灭火装置及应急照明系统进行检验,确保性能可靠,对消防通道清理除障,确保通行通畅。加强厨房、作业区、生活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严禁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或引发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全面加强冬季停工安全防范。督导建设单位在停工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气源,对用电、用气、取暖设备、消防设施重点检查,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排除隐患。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停靠,工地仓库、食堂、宿舍张贴封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停工前制定冬季停工报告,附停工方案(重点是工地安全管理,值班执勤安排等情况),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属地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3.加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组织对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尤其是确保冰雪、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下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及生活区安全,杜绝各类伤亡事故。(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 1.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风险。督促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爆炸等事故。(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2.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冬季“四防”工作要求。聚焦相关企业重要部位、重要设备、重要环节,对企业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变更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推动企业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弱项,严密防控冬季岁末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五)农村安全领域 1.深入开展农村安全风险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特点以及菜窖过深、堆垛过高、支撑不牢、隔墙不稳等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易造成溺亡、坠亡、易造成触电、易造成倒塌的场所、设施,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和隔离设施,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抓紧整改到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2.深入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制定农村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实现明白纸发放全覆盖,充分利用农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普及燃煤、用气、秸秆取暖、特别是自烤煤炉和煤气灶的安全常识,根据学生放假返乡、务工人员返乡过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跟进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3.深入开展一氧化碳中毒隐患排查整治。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五保户、独居户、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使用燃煤、柴草、秸秆、木炭等重点取暖户开展登门入户、帮扶式隐患排查,确保到户、到人、到设施,加强对非集中供暖的重点居民区和工棚、种植大棚、养殖场、护林站点等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人员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及时消除一氧化碳中毒的各种风险隐患。修订完善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加强应急准备。持续协调资金、发动群众安装一氧化碳报警仪,重点为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确保用户会用、设备好用、真正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攻坚任务 (一)开展危险作业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通过异地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及高危行业企业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特别是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危险作业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攻坚,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危险作业报告制度,依法用好停产、停电、扣押、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通过曝光一批违法典型,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企业,严格追究一批违法责任人责任,形成严格执法高压态势。(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二)开展企业制度措施落实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对照制度措施逐条梳理,真抓真立真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总监、危险作业管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诊断、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推动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发动社会公众有奖举报,完善举报受理、现场核查、奖金发放过程管理,加快举报事项奖励兑现,依规重奖、快奖。(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一行业一台账”,实现所有行业领域企业全覆盖,确保各类风险查得准、查得全、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 (二)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严防有关制度文件“一发了之”。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制定督导检查方案,下沉一线,覆盖全域,紧盯现场,分区市、分行业领域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攻坚任务落到基层一线,取得实效。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生产经营场所都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百日攻坚”行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落实责任、措施、时限,抓紧整改到位。要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参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作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把隐患排查整改和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人。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持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搜集问题和线索,鼓励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挖掘宣传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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