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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四督”工作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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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环翠区不断加大对重点信访事项的调度督导力度,强力推进积案化解工作,一大批跨时多年的钉子案、骨头案得到有效化解,省交办的2件10年以上信访积案按期化解,10件5年以上积案化解9件,5年以下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全区信访积案大幅下降,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一、区级领导包案督。环翠区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科学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分包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一是逐案定责。根据信访积案的类型、属地等特点,综合考虑区领导分工、基层联系点等因素,对38件信访积案逐案确定区级包案领导,严格落实包调查、包思想转化、包人员稳控,直至案件化解。对上级临时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到随交随包,随有随包,确保每一起信访积案都有区级领导包案。二是逐案研判。按照“三不限、三重新”的要求,包案领导根据实际情况,与责任单位共同与信访人见面沟通,认真听取信访人诉求,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化解方案和稳控措施,切实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到位。三是定期汇报。包案领导先后6次在区常委(扩大)会议上汇报分包案件的化解情况,工作进展缓慢、发生重复上访的,要详细说明情况,以此督促各包案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心和主动性,加快推动积案化解。 二、定期调度全程督。区信访局及时跟进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对信访积案进行全程调度。一是一案一建档。对132件信访积案认真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案件进展,随时掌握信访人思想变化情况和案件调查处置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一周一调度。利用区领导接访、下基层检查工作等时机,协调区级领导调度信访积案53次,听取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信访局通过电话督导、会议调度等各种形式,每周调度一次所有未化解积案的进展情况,实时把握工作进度。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必要时与责任单位共同做工作,全力推进化解。三是一月一通报。对各单位积案化解情况及时汇总梳理,每月在全区通报一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无起色的,严格依据《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问责,并及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 三、明察暗访一线督。采取现场检查、不打招呼突击检查、走访信访人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案件化解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全力推进积案化解。一是定期检查。区信访局每月到镇街及区直有关部门详细检查积案的调查笔录、会议记录、调解记录等,全面了解案件化解进度,对进度迟缓、措施不力的,现场提出改进意见。二是重点检查。重要时期和敏感时期,根据任务需要先后8次开展重点检查,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深入基层全面检查重点人员的稳控情况、重点案件的化解情况,及时纠正各单位存在的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稳控不得力等问题,确保重点敏感时期重点人员思想稳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及时回访。对32名信访人进行走访,了解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征求信访人的意见建议,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责任单位。对已经化解的信访积案全部进行回访,及时了解信访人思想情况,对可能出现反复的5件信访积案,在做好信访人思想疏导工作的同时,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跟进思想工作,实现了“案结事了”。 四、全程公开群众督。在积案化解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公开进度。对所有积案的调查处置情况,都及时向信访人进行公开,接受信访人的监督。对解决难度大、处理时间长的11件信访积案,定期向信访人公开进度,防止信访人因长时间得不到回音再次上访。二是公开结果。对所有信访积案都给出最终的处理结果,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信访问题,在不泄露信访人隐私的情况下,适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公开听证。对5件重点案件和棘手案件,及时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工作者等参加的听证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问题处置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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