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2-03 08: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天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路板组件及电源电控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电路板组件及电源电控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 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初河北路66号 | 威海天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本项目无新增占地,新增设备均布设在现有工程车间内。现有工程占地面积57912m2,建筑面积59683m2,本项目将现有工程车间重新布置,设置AI车间、SMT车间、PBA车间、危废库等。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现有工程中调配。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厂区内无宿舍,员工就餐依托现有工程食堂。项目投产后可年产30万件电路板组件及电源电控产品。 | (1)营运期废气主要是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三防涂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回流焊、波峰焊、组装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主要为锡及其化合物)。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P1、P2、P3、P4)。废气经处理后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应执行的标准要求。 (2)本项目未新增生活污水。 (3)项目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锡渣、废桶(废酒精桶、废助焊剂桶、废三防漆桶等)、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电路板等。废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锡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废桶(废酒精桶、废助焊剂桶、废三防漆桶等)、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电路板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转运处置。 (5)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