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1-30 08: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喜盈门乳品有限公司威海喜盈门乳品智能化高端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威海喜盈门乳品智能化高端饮用水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博优路北,兴业路西,雅格庄村南 | 威海喜盈门乳品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喜盈门乳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5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北侧新购土地,建设智能化高端饮用水及数字化智能仓储中心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6396m2,总建筑面积23662.66m2,公司拟建3座车间及1座仓库,其中1#生产车间为吹瓶及灌装车间,2#生产车间为水处理车间,3#为仓库,4#为预留车间。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8h工作制,建成后可年产塑料瓶装水420万箱,玻璃瓶装水420万箱。 | 废气:项目吹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吹瓶工序可保证收集效率不低于90%。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排气筒(P4)排放。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3标准,VOCs同时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反渗透浓水、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过滤器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管网排入经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三合一高速灌装机、灌装机、风机、堆码机、瓶装水制备生产线噪声,厂界处的贡献值与昼间环境噪声叠加后,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固废:废石英砂、自来水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精密过滤滤芯、废钛滤滤芯、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废标签由物资回收厂家回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