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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计划进度表(1-3月份)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2-04-08 09:48

        序号

        省级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市级工作目标

        季度推进计划

        办理落实情况

        是否完成
        季度计划

        48

        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调水、补水工程。实行河陆滩海一体保护,开展互花米草治理、盐地碱蓬和海草床修复等工程,申报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高质量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提高河口三角洲生物多样性。推进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扎实推进互花米草治理,年内争取文登、荣成全部完成治理任务,乳山治理面积达到70%。加强鳗草床自然分布区管护,在桑沟湾海域扩增海草床30公顷,繁育鳗草幼苗50万株。推进盐生植物种质资源繁育与开发利用基地建设,培育面积30亩以上。推进海藻碳汇、海洋牧场碳汇等方法学研发,编制《海带栽培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范》。修订市、县、镇、村四级河湖湾长履职细则、巡查管护、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定期考核问效,推动形成河湖湾联动、水陆岸共治的良好局面。制定“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与实践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生物多样性宣传实践活动

            一季度:参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培训”专题培训班;严格落实湾长制,加强日常巡湾。
            二季度:制定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待全省湾长制会议召开后,组织召开全市湾长制会议。
            三季度:结合绿盾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印发本年度湾长制工作要点。
            四季度:按照省部署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开展湾长制评估工作。
         

            1.组织各区市参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培训”专题培训班;通过微访谈、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内容。
            2. 严格落实湾长制,督导各区市开展日常巡湾工作,一季度,全市共巡湾6689次,巡湾总时长1676.5小时,巡湾总里程16397.2千米,通过湾长制APP上传问题151个,全部完成整改。

        63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济南、青岛、淄博三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组建省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打造10家生态工业园区

        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国资委

        全力推进乳山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基地、石岛湾核电产业基地建设。到2022年底,全市城市居民小区全部实现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各区市均至少有一个镇街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督促乳山经济开发区、南海经济开发区推进跟踪评价工作,争取早日命名。督促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已获准的创建规划,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一季度:督促乳山经济开发区推进跟踪评价工作。
            二季度:督促南海经济开发区推进跟踪评价工作。
            三季度:督促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已获准的创建规划,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四季度:督促荣成、高区抓紧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乳山经济开发区已经提交跟踪评价。

        64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

        市生态环境局


        全面完成2022年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及核发工作,根据省厅部署,推动排污权市场化交易

            一季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重新申请、延续工作;印发2022年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审核方案。
            二季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重新申请、延续工作;落实好2022年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质量复核。
            三季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重新申请、延续工作;落实好2022年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质量复核。
            四季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重新申请、延续工作;完成2022年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质量复核任务。
            

            截止2022年3月底,全市共核发12张、变更229张、重新申请21张、延续2张排污许可证;3月2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威环函[2022]8号)。

        92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市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配合上级做好生态环境立法相关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并实施动态管理。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深入开展普法守法工作,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科学推进绿满威海、四季多彩国土绿化行动,2022年全市完成修复造林4.5万亩

            一季度: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署,做好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普法、法治常态化工作。
            二季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进“送法入企”帮扶工作,充分借助“六五”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特色法治工作。
            三季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季度:参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推动举报奖励、正面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排污许可证监管等制度全面落实。

            1.执法方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2.普法方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延续法治宣月活动,组织对宪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同时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持续推进“送法入企”帮扶工作。
            3.提报2022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2件。

        36

        实施好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重拳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突出污染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中确定的16项目标

            一季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重点目标任务台账清单。
            二季度:制定印发通知,按月调度汇总工作进展。
            三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下步措施。
            四季度:梳理总结新一轮“四减四增”年度工作实施情况,做好年度总结评估等相关准备工作。    

            1.出台《威海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对行动方案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涉及16项目标和103项重点任务的台账清单。
            2.聚焦重点区域时段、重点行业企业,梳理管控白名单企业41家、管控清单企业507家,对清单企业实施精准化管控,引导企业应停尽停、应限尽限、应减尽减,充分发挥企业在线监测、电量监管、空气子站异常高值等智慧化监管运用,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持续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防止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跟着项目走机制,组织各区市建立总量替代指标数据库台帐,做好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和确认工作,目前已完成总量确认95个;强化执法监督,重点对企业、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散煤、烟花等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7

        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好区市销号、市直部门验收“双轨制”和市县两级“双公示”的整改销号制度,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抓好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坚持主动发现、及时解决问题,形成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扎实推动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配合做好省级专项督察工作

            一季度:编制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报省整改办审核。
            二季度:报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三季度:严格落实整改台账、督导检查和整改销号机制要求,组织各区市和市直部门开展交办件整改销号现场复核工作。
            四季度:配合做好省非法开采地下水清理整顿专项督察工作。

            根据省整改办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指示要求,市整改办对照省整改方案(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核稿),认真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编制工作。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2项个性问题、主动认领15项全省面上共性问题,逐项明确了督导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督导单位牵头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经多次修改完善,编制完成了《威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报省整改办审核稿)》。2022年2月9日,经市政府研究通过,2月13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2月15日,我市整改方案已上报省整改办。

        38

        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解决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问题为重点,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力争PM2.5控制在每立方米25微克以下,在全省第一个达到世卫组织空气质量第二阶段目标。省控以上考核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省下达的年度目标,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

        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国家、省下达的年度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培育15家以上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巩固主次干道深度保洁全覆盖成果,不断提高城区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水平,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

            一季度: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完成2021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动态更新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启动2022年绿色制造名单培育申报相关工作。督导各区市按照道路保洁标准展开作业,如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持续巩固好深度保洁成果。
            二季度:开展涉VOCs行业排查整治,形成整治任务清单,并开展整治;加强国控重点河流的督导检查;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督导各区市按照道路保洁标准展开作业,如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持续巩固好深度保洁成果。
            三季度:持续开展涉VOCs行业整治,完成整治任务;加强汛期重点河流的督导检查;开展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开展2022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评价工作。组织各区市进行本年度深度保洁示范路申报工作,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市级预验收。
            四季度: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加强省控、市控重点河流的督导检查;持续推进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工作。对年度绿色制造情况进行总结,示范带动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深度保洁示范路验收,不断扩大深度保洁覆盖范围。

            严格落实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要求,围绕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烟花爆竹管控、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等重点工作,逐一压实区市、部门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保障期间,国控点位PM2.5浓度同比改善19.5%,圆满完成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坚决守住了保障目标和不出舆情双底线。已下发通知,部署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随着气温回升,督导各区市环卫部门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增加作业频次,安排清扫车、洒水车每日对主次干道开展湿扫、洒水、高压冲刷作业,确保路见本色,道路标志线清晰无扬尘。
            制定印发《威海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组织开展2021年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为优秀。截至目前,省控以上考核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年度目标。
            已对9宗地块调查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未发现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

        39

        扎实开展“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攻坚,务必在全省率先完成。高质量完成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13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2096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及销号工作,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构建流域-河口-海湾防治污染机制

        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水务集团

        完成13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强化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协同防治。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加强陆海统筹。

            一季度:确定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建立调度工作台账,开展已完成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市级抽查;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动态更新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起草《威海市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不低于70%。
            二季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核查“回头看”工作;加强市级督导,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印发《方案》,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不低于80%。
            三季度:加强市级督导,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我市2022年度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工作。开展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中的十大项重点任务、目标、措施,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不低于90%。
            四季度: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推进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工作。按照攻坚方案开展工作,完成全部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

            1.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各区市及时推进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开展已完成治理行政村治理情况市级抽查,共抽查203个行政村,对发现问题移交相关区市限期整改;市级抽查发现2条疑似农村黑臭水体,目前已完成治理。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发现一条,治理一条”,确保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2. 动态更新了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
            3.起草《威海市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整治完成入海排污口1142个,对已整治完成的入海排污口开展现场质量复核。

        126

        深入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加强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建设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机制,让更多生态产品更好、更快、更直接地转化为经济价值。强化全民环保意识,让绿色低碳生活成为社会新风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机制相关工作,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主题宣教活动,推动构建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一季度: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机制相关工作;开展生态环保小卫士选树活动。
            二季度: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机制相关工作;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三季度: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机制相关工作;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志愿服务活动。
            四季度: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机制相关工作;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1.对发改部门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鲁发改法规〔2021〕836号文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反馈。
            2.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团委、教育局,广泛发动中小学校,选树60名优秀的生态环保小卫士,相关材料已提交至山东省教育厅。

        128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发展局、林业局

        做好我市环保管家试点推进工作。

            一季度:全面摸排我市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模式开展情况,做好市级环保管家试点季度评级。
            二季度:做好市级环保管家试点年度评估,归纳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三季度:广泛宣传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理念。
            四季度: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安排,做好省级环保管家试点的经验总结工作。

            对威海市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模式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完成市级环保管家试点第三季度评价工作。

        142

        加强河湖湾一体化监管,推进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严格实施围填海管控,实施新一轮海岸线修复和整治三年行动,推进5个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

        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发展局


        持续落实湾长制,推进陆海统筹,提高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一季度:严格落实湾长制,加强日常巡湾。
            二季度:待全省湾长制会议召开后,组织召开全市湾长制会议。
            三季度:印发本年度湾长制工作要点。
            四季度:开展湾长制评估工作。

           严格落实湾长制。督导各区市开展日常巡湾工作,一季度,全市共巡湾6689次,巡湾总时长1676.5小时,巡湾总里程16397.2千米,通过湾长制APP上传问题151个,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