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1-09-30 16:12
我局2019年制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威海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威环发[2019]134号)已到有效期,宣布失效。
新文件已出台,为《威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威环发〔2021〕77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