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8-07-19 15:03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主要环境质量指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一、环境空气
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位居全省第一位,获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万元奖励。
2017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362天,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32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8.1% 。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10μg/m3、17μg/m3、1.0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55μg/m3、28μg/m3、159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μg/m3、35μg/m3、16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4,同比改善8.5%,六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分别同比改善33.3%、15.0%、12.7%、20.0%、-16.1%、9.1%。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6.22至6.51之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
全市十三条主要河流共设13个考核监测断面。其中7个断面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4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1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所有河流水质达标率为100%,实现了《威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2017年度的水质目标。
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冶口水库、米山水库、坤龙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湾头水库、八河水库、龙角山水库和台依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全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继续处于优良状态。其中,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一类标准的海域占65.2%,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的海域占34.8%。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
全市各区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0~55.0分贝,均为较好等级。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6.5~68.6分贝,威海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处于好的水平。
城市0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5.9~38.5分贝、53.4~40.5分贝、54.2~41.3分贝、62.6~46.9分贝、66.2~51.4分贝,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土壤环境
全市蔬菜种植区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处于清洁(安全)水平。
五、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威海市区电离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区间范围为62.0-111纳戈瑞每小时(nGy/h),处于威海市环境天然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小于150 nGy/h)。
电磁辐射射频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0.14-2.24伏每米(V/m)(安全值12)和0-0.006安培每米(A/m)(安全值 0.032);电磁辐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8.0-1269伏每米(V/m)(安全值4000)和0.063-1.31微特斯拉(μT)(安全值100),各项电磁辐射环境指标均达到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58,全省最好,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55,且不降低)。
继威海市成为全省唯一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市的地级市,文登、荣成、乳山均获得国家生态市称号后,今年荣成市又荣获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