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均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明确陪护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陆续进入老年,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难问题备受关注。目前,我国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模式已难以应暇,这将直接关系到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多年以来,我市在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方面一直在做努力呼吁和争取工作。
2020年5月1日,《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省养老服务保障的专门性法律规章,开始把老年人照顾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其中第五十七条“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这也为落实子女陪护假政策开了个好头。相信随着省《条例》的深入贯彻,相应的细化配套政策也将陆续推出,包括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在内的众多家庭将从中受益。关于设立子女“陪护假”的问题,出台相应的政策需要省级有关部门总体推进,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将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建议省级加快推动有关细化配套政策出台,待省级配套政策出台后,我市有关部门将做好进一步调查研究和政策落实工作,切实保障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陪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也请张委员届时再做深入关注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