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加快银发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关于加快银发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打造高质量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消费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21〕3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质扩容老年产品市场
(一)创新优质老年用品供给。推动我市企业在智能医疗辅助器具、智能康复等领域,加快与院校、医院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加大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力度,突破技术瓶颈,丰富产品体系,争取更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发老年用品消费潜能。在上级部门指导部署下,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项目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城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保家庭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配置基本康复辅具。创新商业保险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商业保险支付范围。鼓励辖区保险公司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差异化设计保险产品,丰富老年人保险产品及服务供给,针对老年群体开发失能失智、安宁疗护等个性化产品或服务,促进实现健康老年化。积极组织参加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威海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三)拓宽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渠道。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创建国家普惠养老试点,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服务项目优先纳入我市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库。积极协助“医办养”机构申请优惠扶持政策。认真执行《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7〕82号)等政策性文件。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奖补、税费减免、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增加服务设施供给。(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加机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重点支持发展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床位,按核定护理型床位数,每张给予8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全年新增护理型床位3659张。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今年新建和改造提升敬老院11处、床位1177张。到2022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床位总数的比重达到55%以上。(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7处。依托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选择部分有条件的镇(街道)试点开展适老化改造,为独居、空巢等居家老年群体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居住环境。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市、区市清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长效机制,力争年底前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通过购置、转换、租赁等方式配齐。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和积极培育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4号),逐步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及家庭病床服务。以居家老年人为重点,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加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计划到2022年底,改造敬老院29处,新建床位1217张,改造提升床位3362张,每个区市至少建有1处以专业照护为主的敬老院。制定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方案,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农村幸福院进行等级评定,根据农村幸福院1-3星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6000元、7000元、8000元差异化补助。(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按照上级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到2022年底前,符合改革条件的转养老服务项目基本投入运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八)增加医养康养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巩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建设成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范围、内容和服务要求,优化服务流程,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增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项目,充分利用现有资金保障渠道,按规定给予补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手续。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同等享受养老补助政策。加大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的建设力度。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及以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医养健康产业协同发展。加强重点项目督导和跟踪服务。着力推进威高未来城、北京医院威海分院、六合园康养、航空总医院南海分院、里口山医院等5个重点项目,争取年度投资计划按时完成。组织制定《医养健康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年度培育计划》和《康养旅游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为产业集群制定工作目标和行动措施。加强国际医疗产业合作,支持医疗机构开设国际门诊、国际病房,引导我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与韩国在整形美容、医疗技术、康复保健等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出台《威海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方案》,继续深化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建设。探索体医融合机制,积极争取省级体医融合试点,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体质监测与健康体检数据共通共享,为市民提供精准、科学的健身指导。(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产业。推动中医药产业与体育、康养、文旅等产业融合发展,争创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省级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和省级“体医融合”示范单位。支持企业开发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争创“齐鲁中药”品牌。指导相关企业规范中药材种植、加工,打造“齐鲁道地药材”品牌。积极推进道地药材、特色中药材的遴选申报,将西洋参、海带、海参、蒲公英等中药材纳入申报范围。推动西洋参纳入“食药同源”目录,加快发展西洋参活性成分提取物、西洋参细胞破壁粉、西洋参软胶囊等西洋参精深加工产品和以金银花活性药用成分提取物为基础的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银发经济新业态
(十一)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物业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领域。发放体育消费券,支持开展体育惠民消费季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贴心、完善的健身服务。支持鼓励辖区各保险公司积极加强与上级公司沟通协调,助力保险资金投资辖区医养结合项目落地。督导辖内农小金融机构通过推动养老服务与金融、地产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领域,扩宽资金渠道。(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威海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在全市推广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养老机构关键部位24小时监控和智能风险管理,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时监测,试点推行“时间银行”。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大数据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发银发经济发展潜力
(十三)提升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21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保障水平再提高5%,月人均达到190元。大力发展居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尽快形成规模和资金效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威海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医疗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2021年8月底前,作为就医地开通省内、跨省异地普通门诊费用联网结算,确保各区市至少有1家联网医院;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慢特病的门诊费用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工作,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医院数量不少于5家;2021年11月底前,全市范围内开通不少于10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结算。按规定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凡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均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评估标准及评估流程,到2022年底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探索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到2025年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市医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威海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依托“山东老年学习在线”平台、“山东老年大学远程教育平台”和直播大课堂,丰富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推动老年大学向基层延伸,到2022年底前,全市6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社区教育中心学校或老年教育机构,4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开展老年教育的学习点。鼓励各级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游学工作。(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老年生活服务环境。出台《威海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责任分工》,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老年优待政策,定期督导检查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为方便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电脑的老年人进行预约挂号,保留电话预约功能,提供电话、网站、微信、自助机、现场、社区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为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老年友善环境;医疗机构普遍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和急诊绿色通道,公立医疗机构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支持、引导全市公共体育健身场所面向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2021年年底前完成“爱山东(威海站)”APP 适老版本升级改造工作,实现老年热点服务以专题页面的形式在APP 中切换和展现。督导辖内金融机构合理设置营业网点,实现营业网点全覆盖,满足老年人就近办理业务的需要,网点配备老年人服务专员,实施“全程陪办”服务,开通“绿色通道”,设置“绿色窗口”,满足老年人现金存取等业务需求。优化适老化支付服务,推动互联网智能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商业养老保险保障质效。鼓励辖区各保险公司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提升保障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威海市大数据中心、威海银保监分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银发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推进老龄相关专业点建设。推动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在职业院校与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工作中,优先支持学校设置老龄相关专业。对接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相关院校专业结构,尽快建成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校企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示范名单、优先纳入我市教育领域重大项目储备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养老服务队伍职业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年内培训150名养老院院长、2065名养老护理员。面向职业院校积极推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专业1+X证书培训。(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银发经济综合监管机制
(二十)强化综合监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指导意见,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对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保障老年人用械安全。持续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着力对老年人等群体开展差异化宣传,提升宣传教育实效;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案例式、警示性宣传,最大限度提高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长效机制,持续做好非法集资整治排查工作。(市民政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威海银保监分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标准建设。积极参与制定修订养老标准,落实标准化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标准给予资金扶持,提高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性。每年开展2批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按照国家标准,提高我市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到2021年底前,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宣传引导。对发展银发经济的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老年健康知识和相关政策,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合理用药、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征文、健康大讲堂等活动,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浓厚氛围,引导银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