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实行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助力养老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实行养老机构分类管理。1.按照养老机构等级进行管理。我市发布《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威民发〔2019〕24号),全面建立养老机构长效评估机制,实现养老服务场所动态评估,此项工作得以全省推广,并将经验做法发布于“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2.对照养老机构质量提升115项进行管理。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威民发〔2020〕59号)、《<2019年全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威民发〔2019〕69号),全市养老机构达标率达到100%。3.实施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推进养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截止2021年3月,公建民营及民办养老机构占比达96%。
二是威海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符合条件的服务场所做到应评尽评,并于网站公示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