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威海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及在库专家更新信息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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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威海市科技专家库及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威科字〔2020〕23号)要求,现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并对已在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党政部门、金融财税法律等社会机构的专业人才组成,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 (二)具有良好的诚信和科学道德,认真严谨,客观公正,敢于承担责任; (三)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相关领域有重要权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经济专家、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入库基本条件如下(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一)技术专家 1.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基层机构专家适当放宽条件,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企业工作的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技术负责人; (3)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专家。 (二)经济专家 具有金融、财政、信贷、创投、保险等方面工作经验,且在本专业(行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 (三)财务专家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 (四)管理专家 1.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相关负责人; 2.企业、社会机构从事科技管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 二、征集方式及操作流程 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流程网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访问威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http://kjy.weihai.cn/),进行账号注册和入库申请,专家个人申请入库操作流程附后。 三、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市科技局根据《威海市科技专家库及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威科字〔2020〕23号)对原在库专家进行筛选,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专家进行信息更新,专家收到提醒短信后,使用在威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完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市科技局统一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入库专家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专家所在单位应做好组织和服务,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入库专家年龄已满6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作为专家库专家,专家管理系统自动将其予以出库。 五、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此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六、联系方式 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信息部:张永强,0631-5804996 市科技局法规科:江肖静,0631-5813924 附件:1.威海市科技专家库及专家评审管理办法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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