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培训,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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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 寒假来临,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防范各种违规培训引发的风险,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温馨提醒您: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朋友们要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从、不跟风、不攀比,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增进亲子沟通,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指导孩子科学安排寒假学习生活。 二、不参加学科类培训 按照“双减”政策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凡是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各类学科类校外培训,不论证照齐全的合规机构,还是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托管”等名义进行的学科培训,均为违法违规行为,请各位家长自觉抵制寒假违规学科类培训。 三、谨慎选择“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机构 2021年以来,我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教育部门主管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和旅游部门主管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部门主管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应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机构方可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相关培训业务。 目前,主管部门已公示现有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详见附件4)。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请选择证照齐全、教师有资质、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 四、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1.确认收费内容。按照规范办学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显着位置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2.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前与机构签订全国通用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维护自身利益。 3.使用平台缴费。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缴费,一次性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不得超过5000元),并及时索要发票。 4.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我市已开通违规培训举报热线及电子邮箱和“双减”举报随手拍平台,如发现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请向区市主管部门举报。 附件1 威海市违规培训举报热线汇总表
附件2 威海市违规培训举报邮箱汇总表
附件3 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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