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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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南海新区财政与审计局,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2〕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方式 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建立网络化申报路径,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http://117.73.253.239:9000/rsrc;登录方式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逐级建立申报路径,进行材料审核和材料上报。呈报单位需要与威海市财政局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以前年度已经建立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路径的,需改为与威海市财政局申报路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一审核后,方可上报至威海市财政局。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11月30日—12月20日17:30,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呈报部门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包含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提取,公需科目如不能提取,可自行填写。自申报年度起,往前数5个连续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不得缺失。 3.经省会计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人员,需在审核通过后打印、上报纸质材料;审核未通过人员无需上报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631-5235610。 QQ交流群号:894909482。
威海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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